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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写信日期: 201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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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火化后,是否能把骨灰撒到阆中嘉陵江里,是否有法律法规政策,有规定需要办理什么证明和手续。
答复内容:
王**:
你好!你所咨询问题我局已收悉。对于你的生态文明安葬意愿,值得提倡,令人欣慰,但由于嘉陵江是我市城区30万人的饮用水源地,按照《环保法》规定,不宜实施你所说的骨灰处理方式。目前,我国提倡“生态文明葬”,对骨灰的处理方式主要有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多种环保文明安葬方式,你也可适选择合适方式进行,希望我们的建议对你有所帮助。祝你平安健康!
市民政局
201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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