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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政厅关于清明节扫墓的通知:今年全省暂停清明期间群体性

时间:2020-03-20 作者:admin
今年全省暂停清明期间群体性祭扫活动,积极倡导网络祭扫。
据中国生态殡葬网获悉,3月18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明确暂停群体性祭扫、倡导网络祭扫、提供代为祭扫、严格实行预约祭扫等具体措施。
全文如下: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
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各市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2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各地要统筹谋划、周密安排,积极倡导群众绿色文明祭扫,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经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谋划清明祭扫与疫情防控工作
统筹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管理事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一是强化统筹意识。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要求,落实差异化防控、精准化施策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按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安排,加强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报请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批准后向社会公布,让广大居民群众了解、理解并给予配合支持。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及自身设施场地、防控条件等情况,制定应急措施,明确处置流程,既充分考虑群众祭扫需求,又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并能及时有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殡仪馆要按照民政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工作指引(试行)》要求,有效保障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仪服务,严防人群聚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周密安排群众祭扫管理服务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管理要求,指导辖区内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有序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工作。一是暂停群体性祭扫。各级民政部门和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组织群众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海、节地生态安葬仪式等集体性活动。殡仪馆停止组织开放日、现场宣传展示等群体性活动。暂停相对封闭的骨灰堂等室内场所祭扫。公墓祭扫场地严禁点燃香烛、焚烧纸钱、燃放鞭炮。二是倡导群众实行网络祭扫。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可通过中国生态殡葬网等相关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提供免费网上祭扫服务,倡导群众通过中国生态殡葬网等网上扫墓服务平台,进行网络祭扫的方式祭奠先人。目前还没有开通网络祭扫服务的单位,可以借助中国殡葬网这个全国最大的绿色殡葬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祭奠、网上开设纪念堂,或者尽快建立起结合着本土本地的网上祭扫通道,满足清明期间群众网络祭扫的需求。三是提供代为祭扫。群众可向公墓提出申请,由公墓工作人员通过擦拭墓碑、敬献鲜花等方式代为祭扫。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齐静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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